社保补贴

企业的社保补贴包含岗位补贴、稳岗补贴和促进就业补贴:

(一)岗位补贴范围。所有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裁员(裁员率在10%以内),且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B级以上的企业。

(二)稳岗补贴和促进就业补贴范围。凡符合岗位补贴范围且用人规模在50人以上的下列企业:

1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,其中: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落户市区的企业;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落户四县的企业,上述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。

2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,包括机器人研发制造、新能源汽车、现代农业机械、新型显示产业、通用航空骨干工业企业且亩均税收达到4万元及以上的。

3、现代服务业企业,包括物流、电子商务、文化旅游骨干企业,以及用人规模百人以上的大型超市、购物中心、酒店(餐饮加住宿)。

4、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企业,其中: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,且当年实际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的市属企业;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,且当年实际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县属企业。

5、省级以上的创新型、高新技术市属企业,且当年有科技成果或新产品开发。

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,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格,按参保隶属原则向市、县人社局提出申请,经认定并初审,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复核,报经市政府批准后,由市、县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企业。